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和職業指導專家霍蘭德做了多次大規模試驗研究,提出了職業人格理論(the vocational personality theory)。他提出職業興趣就是人格的體現的觀點,認為個體對職業的選擇受到動機、知識、愛好等因素的支配,最主要的是一個人之所以選擇某職業領域基本上受其人格和興趣的影響。職業興趣作為人格的一個方麵,具有人格的穩定性和差異性等基本特征(Holland, 1966)。它的形成也同樣受遺傳和環境的影響,但主要受後天環境的影響。如果個體的行為在環境中獲得足夠的滿足或強化,那麽個體的這種行為將被保留下來;反之則會去改變環境,或者改變自己,以尋求個體人格與環境的契合。霍蘭德還認為,個體傾向於尋求人格與工作環境的契合,這種契合無論對個體的人格發展還是對環境的發展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如果一個人所從事的職業與其自身人格類型相匹配,那麽這個人不僅對這類職業容易產生興趣,而且極有可能做出好的成績,而所做出的成績又會增加其個人的滿足感和幸福感。霍蘭德根據人格特征與職業選擇的關係,將人的性格劃分為六種類型,並分別與六類職業相對應。這六種性格類型分別是:現實型(realistic)、研究型(investigative)、藝術型(artistic)、社會型(social)、企業型(enterprising)、常規型(conventional),它們按照“RIASEC”的固定順序排列成六邊形。
不同職業的崗位需要不同人格特質與類型的人,同一人格類型的人與同一類型的職業互相結合,才能達到適應狀態,個體的才能與積極性才會得到很好的發揮,使每一特定類型人格的人適合從事與之相匹配的職業。如果個體從事的職業與人格類型不相匹配或差距太大,就會出現心理不和諧的狀況。也就是說,職業人格指的是人格特質在職業領域的延伸,不同的工作、不同的工作環境與強度需要具備相應的人格特質的人與之匹配,才能人盡其才,才能使人的心理達到和諧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