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任力已經得到了學者們的廣泛研究,但是針對職業勝任力的研究沒有勝任力的研究豐富。目前針對職業勝任力的內涵,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有研究者認為,無論個體具體從事哪種工作,職業生涯發展所需要的職業勝任力具有共性(Kuijpers & Scheerens, 2006)。他們將職業勝任力定義為任何個體發展自己職業生涯所需要的勝任力,體現了員工發展職業生涯的動機、行為和能力。
還有學者將職業勝任力界定為在自我職業生涯管理中有助於個體獲得成功績效的習得性能力,以及有助於達成理想職業結果的一係列行為與知識(FrancisSmythe, Haase, & Thomas, et al., 2013)。
另有研究者將職業勝任力定義為能被個體影響和開發的對發展職業生涯極為重要的知識、技能和能力(Akklermans, Breeninkmeijer, V., & Huibers, M., et al., 2013)。
胡蓓和張文輝(2011)認為,職業勝任力是指人們從事某種職業或工作,能夠符合組織績效目標的要求,同時又能夠促進自身職業生涯發展所應具備的各種知識、技能、心理和行為特征的集合。職業勝任力反映的是人—職業—組織匹配的核心問題。而對於個體而言,職業勝任力為其職業選擇和規劃提供了明確的標準和方向;對於組織而言,職業勝任力為其人才選拔、任用和人力資源調配提供了客觀的決策依據和職業指導。
因此,職業勝任力是指個體根據自己的職業選擇和規劃,為了能夠勝任某種職業或工作,促使自我最大限度地具備職業或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行為規範,並在此基礎上完成組織的各種績效要求,並最終達到人、職業和組織三者匹配的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