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課中,我從埃裏克·霍弗(Eric Hoffer)的《狂熱分子》中做了一些摘錄,作為閱讀材料發給學生。
埃裏克·霍弗是一個傳奇人物,他父母早逝,自學成才,長期從事碼頭搬運工作。1964年成為加州伯克利大學高級研究員後,他仍未離開碼頭,因此被稱為“碼頭工人哲學家”。他同卡倫·霍妮一樣,認為人們可以“通過認同於一件神聖事業而獲得自豪、信心、希望、目的感和價值感”[14],但長期與下層民眾打交道的他發現,積極投身群眾運動的往往是一些失意者。
人類作為“社會性動物”,為滿足自身各種需要,會結成“群”,發展出很多正式的非正式的組織。霍弗注意到,“群眾運動”和“實務組織”(practical organization)的吸引力是非常不同的。“實務組織可以提供人自我改善的機會,故其吸引力來自它可以滿足個人利益。反之,一個群眾運動,特別是當它還處於生機勃勃的積極階段時,吸引到的並不是那些珍愛‘自我’、想要把它加強加壯的人,而是那些渴望可以擺脫他們可厭‘自我’的人。一個群眾運動會吸引到一群追隨者,不在於它可以滿足人們追求自我改善的渴望,而在於可以滿足他們自我否定的熱望。”“對失意者來說,群眾運動是一種替代品:要不是可以替代他的整個‘自我’,就是可以替代一些能讓他的生活勉強可以忍受的元素。”
霍弗看到了“失意者”與“群眾運動”的關係,被稱為“20世紀最偉大、最具原創性的思想家”的漢娜·阿倫特,則看到了“自尊需要”與“服從”的關係。她指出一些人“在精神上和社會上無家可歸的情況下,就無法以一定的尺度來深刻洞悉任意性與計劃性、偶然性與必然性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要麽麵對混亂的發展和完全任意性的衰落,要麽服從於最嚴格的、異想天開的意識形態虛構的一致性”,而“群眾可能永遠隻會選擇後者……這並不因為他們愚蠢或邪惡,而是因為在總體的災難中,這種逃避至少給予他們一種最低限度的自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