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
當總體容量很大時,直接以總體中的所有個體為對象,從中進行抽樣,在實際調查或研究中存在很大困難。例如,調查全國某一年齡組城市兒童的認知能力,若直接從該年齡組的兒童中簡單隨機抽樣,首先遇到的困難是將全國各城市該年齡組的兒童編號過程;其次所抽到的個體在全國範圍分布得很散,使研究人員很難進行實際的調查。如果進行分層抽樣,它隻是把總體按某種特性分成不同的幾個部分(層),在每一層中均須抽樣,總的來說還是在原總體範圍內抽取個體,當總體很大時仍然存在較大的人力、財力方麵的困難。
在實際研究中,對於這類大範圍的調查研究一般采取階段抽樣方法,像上麵那樣的調查,若第一階段先以城市為抽取單位,從全國所有城市中隨機抽取一部分城市(這樣等於用這部分城市代表所有城市),第二階段再從所選取的城市中隨機抽取調查對象(個體),這就是兩階段隨機抽樣(two-stage random sampling)。
一般而言,進行兩階段抽樣時,首先將總體分成M個部分,每一部分叫做一“集團”(或“群”),第一步從M個“集團”中隨機抽取m個作為第一階段樣本,第二步是分別從所選取的m個“集團”中抽取個體(ni)構成第二階段樣本,可見第一階段樣本中的單位,相對於第二階段來說又是總體(分總體)。
設總體容量為N,某一“集團”的容量為Ni,所需樣本容量為n,從某一“集團”所抽個體數為ni
若各個“集團”的容量Ni均相同,記作i,則各個ni也應相同(i),這時:
學習者應注意兩階段抽樣與分層抽樣的根本區別。從形式上看,似乎都分成兩步:第一步將總體分成若幹部分,第二步再分別從部分中抽取個體。但二者在第一步中有著根本區別。在分層抽樣中,對於每一個部分總體(即“層”)均需從中抽取個體,因而沒有第一階段樣本的問題。而在兩階段抽樣中,將總體分成若幹個“集團”後,並不是對每一個“集團”都再進行第二階段抽樣,而是從所有的“集團”中先抽取一部分“集團”,這裏實際上進行了第一階段的抽樣,構成了第一階段樣本,然後再對所選“集團”作第二階段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