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心理與教育統計學

第三節 樣本容量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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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問題

(一)確定樣本容量的意義

一個合理可行的抽樣設計,一方麵要求針對調查或實驗研究的具體情況選擇一種適宜的抽樣方法;另一方麵應該根據調查研究所要求的精確度及經費狀況確定樣本容量。樣本容量過小,會影響樣本的代表性,使抽樣誤差增大而降低了調查研究推論的精確性;而樣本容量過大,雖然減小了抽樣誤差,但可能增大過失誤差,而且無意義地增大經費開支。

圖14-2 標準誤與樣本容量的關係

因此,按照本節(後一部分)介紹的方法,根據調查研究的要求確定了樣本容量之後,如果樣本較小,適當增加一些被試可以明顯減小標準誤,提高抽樣效果,同時經費並不一定增加很多;如果確定的樣本較大,則不宜隨便增加被試,因為被試增加數量不太多時對於減小標準誤無濟於事,而增加數量太多又要受到經費的限製,同時有增大過失誤差的可能。

(二)確定樣本容量時應該考慮的因子

以抽樣方式所進行的調查或實驗研究,就其目的而言可大致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為了對總體的某個參數進行估計或預測,例如要了解某人的閃光融合頻率,給他測了10次,得到一個平均數(相當於n=10的一個樣本平均數),然後以這個樣本平均數對其閃光融合頻率的真值(相當於總體平均數)進行區間估計。這種調查研究在統計學中稱參數估計。另一種調查研究的目的主要在於檢驗統計量之間的差異,例如比較實驗組與控製組之間的差異,檢驗其能否說明總體上存在的差異,從而證明實驗的有效與否,這就是假設檢驗問題。參數估計與假設檢驗在確定樣本容量時所應考慮的因子稍有不同。

1.參數估計

本章對圖14-1分析時曾指出最大允許誤差d是確定樣本容量的一個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