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和合議使雙方力圖解決的問題放到桌麵上正式會談,應該說是“各個擊破”。盡管各個問題相互之間都有關聯,但問題還是逐一解決,不可能一攬子一起解決。正如上幾章提到的,談判中解決問題的流程很重要,嚴密的問題邏輯安排決定了談判計劃的實施。但在談判中單純依靠這種安排還是不夠的,要使談判效率進一步提高、秩序性更強,善於總結已經協商過的問題和事項是很必要的。總結有以下三個層麵。
(1)每個具體問題協商結果的總結,即問題結論。
(2)每個問題組協商結果的總結,即階段性總結。
(3)所有問題協商結果的總結,即協議達成前的總結。
不論哪類的總結,都要做到以下三點。
(1)分清雙方意見的一致性。哪些已經沒有分歧,哪些尚未達成一致。
(2)這些結論都具有可操作性。是量化的,能具體執行的。
(3)可以用文字表達清楚。
總結的方法有兩個:一是口頭總結,用一段完整的話語把雙方協商的結果明確表達出來;二是書麵總結,對於協商的結果用文字方式表達清楚。
談判的總結不等於已經達到結束的階段。當一方對談判的結論進行總結時,另一方可能提出異議,口頭總結如此,書麵總結更是如此。因為在提議和合議中雙方都留有餘地,總結的內容必須明確起來,因此必然麵臨著不同意見。爭論再次發生,當然爭論的重點已經發生變化,不是對問題的具體實施或解決方案上的爭論,常常表現在對用語、用詞上的爭論。特別是書麵總結,因為它即將成為合同內容,成為今後的行為依據,大家都不會輕視這個問題。對合同的內容咬文嚼字是這一階段經常發生的現象。
總結中經常會遇到以下兩種情況。
(1)誰來總結。為了自身利益,雙方都願意主動來總結,先口頭,再書麵,這就需要協商了。總結的一方會主動考慮各種提法和用詞,另一方可不能掉以輕心,即使是沒有參與總結,但對每句話、每個詞都要認真對待,防止留有遺憾。現在有許多談判拿出格式化合同的條塊作為總結的工具,似乎不會發生問題,但提醒大家注意,沒有問題實際上必然隱含著問題,格式化合同不可能包含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這在下一章還要重點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