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樣本
本部分的研究樣本除了研究一和研究二取自上海、杭州、南京、開封、新鄉以及北京等地的企業外,我們還與山西省某市經濟開發區和山西省某市稅務局合作,在山西省發放調查問卷,以全部回收到的樣本作為實證的分析對象。通過對這些作為樣本企業情況的了解,研究企業動態能力的多層次影響機製。具體而言,在山西省的問卷發放采用訪談發放、郵寄方法和網絡在線問卷方法發放相結合的方式,從而保證樣本數量能滿足統計分析的要求。發放時間為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共發放問卷230份,回收問卷100份,剔除不合格的35份無效問卷,得到有效問卷65份,有效回收率為28.3%。
總結起來,研究三的樣本問卷由在複旦大學進修EMBA和MBA學位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在上海大學、蘇州大學和河南大學進修MBA學位的企業中、高層人員、山西省某市經濟開發區的企業以及作者借助個人與學習團隊的人際網絡所覆蓋的企業高層人員填寫,共227份樣本數據。我們在發放調查問卷時,要求答題人以匿名的方式填寫。同時,問卷填寫人來源的多元性也確保能夠有效減少數據搜集時的係統誤差,從而保證數據可靠性與真實性。被試對象基本情況、被測企業的基本情況如表8-1和表8-2所示。
表8-1 被試對象的基本情況統計
表8-2 被測企業基本情況統計
續表
由於這部分研究的問卷是兩個時間段搜集的,為了檢查本研究可能存在的應答偏差(Response Bias),我們通過SPSS 16.0統計軟件比較被調查者中早期回答者(第一階段搜集的65份隨機有效問卷)和晚期回答者(第二階段搜集的65份有效問卷)是否存在差異(Armstrong & Overton, 1977)。該方法先假設晚回答調查問卷者同沒有調查問卷者是相近的樣本,我們隨機選擇控製變量公司性質、公司年齡、公司規模和公司戰略類型進行獨立樣本T檢驗。對照比較兩組後,發現兩組的控製變量公司性質、公司年齡、公司規模和公司戰略類型在5%的置信區間水平上不存在顯著的差異。這初步說明該樣本沒有顯著的無應答造成的偏差。因此,在本研究中不存在應答偏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