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健康的概念
從廣義上講,心理健康是指一種高效而滿意的、持續的心理狀態。從狹義上講,心理健康是指人的基本心理活動的過程內容完整、協調一致,即認識、情感、意誌、行為、人格完整和協調,能適應社會,與社會保持同步。
心理健康是相對於生理健康而言的。其含義主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指心理健康的狀態,即沒有心理疾病,心理功能良好。就是說能以正常穩定的心理狀態和積極有效的心理活動,麵對現實發展變化著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自身內在的心理環境,具有良好的調控能力、適應能力,保持切實有效的功能狀態。二是指維護心理的健康狀態,即有目的、有意識、積極自覺地按照個體不同年齡階段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遵循相應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學校環境和社會環境,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訓練,以求預防心理疾病,提高心理素質,維護和促進心理活動的這種良好的功能狀態。上述兩個方麵即構成了心理健康這一概念的基本內涵。
二、心理健康的標準
心理健康的標準還沒有一個公認的尺度,而且對它的評價還受很多因素的影響,諸如種族、社會、文化、宗教信仰等。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認為:“正常狀態與人的自我認識有關,即沒有一個完全正常的人,因自我認識永遠不能完備,人格永遠是在發展之中。”況且,生活中的挫折本無休止,心理無時不在尋找某種平衡,就如同體操運動員在平衡木上的動作一樣,心理上的完美,也就在於動中取得平衡,在平衡中求動。而心理健康主要有以下表現:
(一)了解自我,悅納自我
心理健康的人能體驗到自己的存在價值,既了解自己,又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對自己的能力、性格和優缺點都能做出恰當的、客觀的評價;對自己不會提出苛刻的、非分的期望與要求;對自己的生活目標和理想能切合實際,因而對自己總是滿意的;同時,努力發展自身的潛能,即使對自己無法補救的缺陷,也能泰然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