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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運動負荷的評價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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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動負荷的評價

(一)運動負荷諸因素分析

人體的運動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根據時空觀點,運動負荷的大小應受運動練習的強度、密度、時間性及數量等四個因素的製約,改善其中任何一個因素,都必將影響運動負荷的大小。

1.運動練習的強度

運動強度是指人體單位時間內所做的功。在周期性運動中,因人體在一次練習中體重變化微小,所以可用跑速、走速、車速及遊速來表示運動強度,也可以用本人某項運動的最大速度的百分比來表示強度,如以本人最高速度的60%進行越野跑等。在教學和訓練中還可以用心率來控製練習的強度,因為研究表明,在一定的範圍內心率與運動強度呈線性關係。

在某些非周期性運動(如力量練習)中,強度的衡量則可用負荷中單位時間內完成同一負荷的次數來衡量。

對運動強度多大才適宜,是有明顯個體差異的。如有人將參加試驗的大學生分為高體能組和低體能組,每組又分三個組,然後分別以每分鍾120、135、150次的心率作為運動強度進行鍛煉,每周5次,每次10分鍾,共訓練5周,結果發現120次心率的運動強度對高體能組的大學生無效,而對低體能組的大學生的心肺功能有提高效果。所以,每個參加健身運動的練習者都應根據自己的體能情況,選擇適宜的強度。以心率作為運動強度指標,則一般大學生鍛煉時,將心率控製在120~150次/分強度為宜。對一般正常人來說,我國健身運動常用的運動強度的公式是:運動時的心率=180-年齡。

2.運動練習的密度

運動密度是指在一次鍛煉中實際練習時間與總時間之比。在相同的鍛煉時間中,各練習間隔時間越短,則重複練習的次數就越多,運動練習密度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