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讓我們簡要地考察一下快樂主義理論的曆史,看看它們的發展。古希臘快樂主義最初的趨勢是把肉體的快樂和暫時的快樂看作最高的善和行為的動機(阿裏斯提卜)。對這個問題的進一步研究漸漸修正了這個觀點。畢生的快樂作為行為的理想代替了暫時的快樂;精神的寧靜、心靈的幸福狀態則代替了強烈的肉體快樂(德謨克利特、泰阿德羅斯、伊壁鳩魯)。同時,明智或理智的成分也越來越被強調:沒有明智和預見幸福就不可能得到保障,對快樂的欲望必須由理性來管理(德謨克利特、伊壁鳩魯)。接著展示了精神的快樂比肉體的快樂更重要,理想不可能通過感官的享樂實現,而隻能通過行使較高的理智官能來實現(德謨克利特、伊壁鳩魯)。普遍公認的德性被包括在謀取幸福的手段之中,一種有道德的生活被堅持,被認為是實現至善所必需的。確實,快樂主義和它的對立派的論戰最後降為一種關於道德所依據的基本原則的爭論了,兩派實際上都主張同樣的生活方式,但是一派是因為它引向幸福,另一派則是因為它引向完美。[57]
現代快樂主義者以希臘人最終達到的立場作為他們的出發點。他們沒有一個人斷言快樂就是至善,而是多少修飾了這種說法。他們所有的人都強調明智或理性的成分。甚至邊沁這個現代快樂主義最激進的代表,也把畢生的快樂作為目的,堅持我們如果不謹慎明智的話,就不能達到這個目的。他們也都同意,不能通過追求感官享樂來達到這個目的,行使精神的官能可以獲得最大的幸福。
而且,有一個重要的提高是由快樂主義的現代擁護者做出的。洛克、佩利和邊沁都還傾向於在古希臘體係中表現得特別突出的利己的快樂主義,認為最高的善是個人幸福(雖然這隻能通過族類的幸福來實現)。而哈奇森、休謨、穆勒和西季維克則認為人的同情的衝動是一種自然的天賦,最高的善是族類的幸福。但這隻是一個原則的差異,並不影響到人的實踐。兩種理論都強調對自己同胞行善的必要性,一個說是因為我們個人的幸福依靠我們對鄰人的尊重,另一個說是因為人生來就具有關心自己同胞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