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6.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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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讓我們考察一些現代快樂主義的突出代表。我們已經知道[14],根據洛克的觀點,每個人都在不斷地追求幸福,向往使人幸福的事情。[15]他說:“德性,正像它的義務一樣,是被自然理性所發現的上帝意誌,因而具有法律的力量;實質上,它不是別的而隻是對人有益的行為(無論是對己還是對人),與此相反,惡行不是別的,而隻是對人產生傷害的行為。”[16]“這樣,我想,尋求幸福和避免不幸對人來說是正當的事情。幸福在於心靈的快樂和滿足,不幸則是心靈的紛擾、不安和痛苦。所以我所要做的就是盡可能地尋求滿足和快樂,盡可能地避免不安和苦惱。但是有一點是我必須注意而決不能忽略的,即假如我喜歡暫時的快樂更甚於長久的快樂,那麽顯然我是在取消自己的幸福。”生活中最持久的快樂是:1.健康;2.聲望;3.知識;4.行善;5.對來世永恒無限的幸福的期望。[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