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7.巴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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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巴特勒主教《講道錄》的某些重要段落中可以看到,他也有快樂主義的傾向。他說:“良心和自愛(如果我們懂得我們真正的幸福是什麽的話)總是引我們到同一條路上。責任和利益(對於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情況來說)也是相當和諧一致的,雖然考慮到將來和總體,它們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一致。這意味著一個萬事萬物都被管理得盡善盡美的概念。”[18]“談到宗教和德性的原因時,我們可以不抱任何偏見地承認:在我們所有的觀念中,幸福和不幸的觀念對我們來說最為接近和最為重要……應當承認,雖然德性或道德正義確實就在於對正當和善良行為的愛好和追求,但是,當我們平靜下來認真想一想,還是不能向自己證明這種追求或別的追求為什麽合乎正義,直到我們相信這追求是為了我們的幸福,或至少不同我們的幸福相悖。”[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