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5.德謨克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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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所有這些觀點早在昔勒尼學派出現之前,就由阿布德拉城的德謨克利特[8],一個唯物主義哲學家提出來了。雖然這個思想家是古代第一個名副其實的快樂主義者,是伊壁鳩魯的思想之父,我還是把他放在古希臘快樂主義的最後來談,因為他的教導在我看來似乎比他後來的追隨者還要成熟些。

根據德謨克利特的意見,生活的目的是快樂或幸福,在這兒他所指的是一種內心的滿足狀態,一種內在的和諧和無畏。[9]這種感情並不依靠外在的利益,不依靠身體或感官的快樂。[10]為了達到這種快樂人必須運用他的理智,必須節製他的欲望,因為他的欲望越小,他越不容易失望。他也必須仔細地區分不同的享受,選擇那些能夠保持和促進健康的享受。他必須是適度的,因為過度會毀掉自己。再說,感官快樂是短暫的並要求重複,這就會擾亂一個人平靜的心境。[11]我們應當尋求那種通過沉思默想這一美好行為所達到的快樂。確實,達到這個目的的最好途徑就是鍛煉精神的力量。

凡是能夠實現最高的善,即實現快樂的德性都有價值。而其中主要的手段是正直和仁愛。嫉妒、猜疑和惡毒,會造成不和,傷害到每一個人。我們應當有德性,因為隻有通過德性我們才能得到幸福。[12]但是我們不應當僅僅出於害怕懲罰才去做正當的事,因為被強迫實行的德行很容易變成隱秘的罪惡。光不做壞事還不夠,我們還應當不要有做壞事的念頭。隻有靠信仰和你自己的意願去做正當的事,才能幫助你達到德性的目的,才能使你幸福。[13]這樣,幸福是目的,德性則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