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上麵的反對意見緊密聯係的是認為目的論不能解釋道德律的絕對性的意見。它斷言,道德律以無條件的絕對的語氣命令:你勿這樣,你須那樣;而且是顯然不管目的、效果或經驗的。我們回答,首先,所謂絕對命令,隻不過是用語言表達在我們心中以命令口氣說話的義務的感情而已,如果我們說明了義務的感情,我們也就說明了絕對命令。其次,目的論必須以看待其他所有命令、指令、規定、規則同樣的方式,來看待道德的命令。目的論主張行動的善惡正誤必須依據它們所要產生的效果。[8]偷竊、說謊、謀殺、殘忍之所以是不正當的,因為它們產生與誠實、和善、仁愛等品行十分不同的結果。道德規則像所有別的規則一樣指向一個目的,是為了達到某個目的而命令某個行動的。當醫生為你開處方時,他是在製定一些旨在恢複你健康的規定。這些處方可能因假言命令的形式,比如說“假如你要健康起來,最好這樣”而削弱自己的力量。所以,雖然醫生的命令在形式上是斷然的、絕對的(如康德所說)和無條件的,雖然他可能不給予任何解釋,但這些命令的意思實質上還是假言的、有前提的。道德命令同樣如此。它們在形式上是絕對的:你勿偷竊;但在意思上是假言的:假如你不願意導致某些後果,你勿偷竊。勿偷竊這個命令並不像它形式上表現的那樣絕對的、無條件的、無須任何理由的,它的理由或根據雖然沒有明確地表達出來,卻還是暗示出來了:因為偷竊產生某些不好的效果,所以不要偷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