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把認為道德的根據在於它的功利、目的或目標的觀點稱為目的論。[6]目的論認為善的、正當的行為就是那些致力於某一目的,產生某種效果的行為。這樣,自然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道德所要實現(或要尋求)的目的究竟是什麽?對於這個問題,有幾種不同的回答:
(1)道德有助於快樂或幸福,使一個行為成為善的是它使人快樂的性質。表示快樂的希臘詞是hedone,所以我們稱這種觀點為快樂論或快樂主義(hedonism)。[7]它宣稱行為的善惡是根據它們傾向要產生的快樂或痛苦來確定。
但是,我們問,是使誰快樂呢?使別人還是自己?
(a)一些人回答說:使自己。行動的善惡是看它們使自己幸福還是不幸。這是利己的或個人主義的快樂主義。
(b)另一些人說,不,行動的善惡是看它們給別人的快樂或痛苦而定。這是利他的(拉丁文alter他人)或普遍的快樂主義。[8]
(2)根據其他目的論者的意見,道德的原則不是快樂或幸福,而是生命的保存、“有德性的活動”、安寧、發展、進步、完善、自我實現。我們可以稱這一派的擁護者為反快樂主義者,或根據他們更積極的信條,稱他們為生機論者、完善論者或自我實現論者[9],自我實現論或完善論認為,能使人類保存和發展的行為是善的。我們可以像上麵一樣分類:(a)利己的或個人主義的自我實現論;(b)利他的或普遍的自我實現論。前者認為,道德的目的是個人的保存和發展;後者認為,道德的目的是人類的保存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