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人身上的科學本能是太強了,所以不會滿足於上述專斷的結論。具有哲學氣質的思想家要求運用理性,而不是用言辭來搪塞。他傾向於從普通人的心靈視作沒有用或不可能的地方開始探索。我們希望知道一個行為為什麽是正當的及那使它正當的是什麽,結果得到的武斷回答是:它本身是正當的,它是絕對正當的,它之所以正當除了良心命令它這個事實以外沒有任何原因,或者它之所以正當是因為這是上帝的意誌(正是,隨遇而安!)。現在我們願意承認是良心命令它,承認良心的命令此時是正確的,我們也願意同意這是上帝的意誌。但是我們要求知道為什麽良心這樣命令,在良心的判斷中是什麽東西指引著它,它的判斷所依據的原則或標準是什麽。它做出的判斷必須有所依據。即使是上帝使善為善,使惡為惡的。我們也要求知道他為什麽這樣做,他為什麽使偷竊為不正當,他這樣做有什麽理由,有什麽目的。我們無論在哪兒發現一個本能,都進行研究,尋求對它的解釋,如果可能的話,發現它存在的理由。我問,我們為什麽吃、喝、睡,你帶著一種輕蔑的微笑告訴我,是因為我們餓了、渴了、累了,這個回答雖然完全真實,卻完全沒有解決我的問題。我要求知道吃飯、喝水和睡覺存在的理由,以及這些活動所指向和致力的目的以及它們所依據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