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思想家強調義務的感情,認為它構成道德意識或良心的本質。但是,像我們前麵注意到的,一個動機至少還伴隨有滿意或責難的感情。[14]對一個行為的思考會引起譴責、蔑視、厭惡、憎恨、憤慨或者讚成、稱頌、尊重、崇敬、熱烈的感情。有些思想家則又強調這些感情,把它們和良心視為同一。前述有關道德感的哲學家[15],就屬於這一類,他們很容易忽略道德中的權威因素。此外,審美的感情也可能相伴而生。我可能在思考一個行為時感到一種審美的快樂。[16]這個事實使一些著作家把道德感與美感視為同一,把倫理學看作美學的一個分支。[17]但是,我們必須堅持:良心是心理狀態的一個混合體,良心所特有的感情是讚成或反對的感情、義務或權威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