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7.直覺論和經驗論的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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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讓我們考慮一下調和這兩種對立觀點的意見。康德從理性主義出發,斯賓塞從經驗主義出發來討論這個問題。[87]康德擯棄那種認為我們對於特殊的道德真理有一種天賦的知識的極端唯理主義命題,而認為義務範疇是一種先驗的成分,是一種充滿經驗內容的一般道德形式。[88]另一方麵,斯賓塞則承認有一種先驗的成分存在,不同意良心僅僅是一種後天獲得的個人經驗。下麵讓我們較為詳細地考察他們的觀點。

(1)伊曼努爾·康德在他的《純粹理性批判》[89]中提出了這個問題,知識如何可能?或人怎麽可能做出一個先天的綜合判斷?經驗僅僅供給我們一定量的實例,不可能告訴我們普遍和必然。那麽普遍和必然的真理是否像舊理性主義堅持的那樣是天賦的呢?並不完全如此,康德回答說。心靈是被賦予某些機能或原則、形式、範疇,這些機能不是從經驗獲得的,而是先於經驗的,是先驗的或純粹的。雖然我們也許沒有意識到它們,它們卻在每個理性動物身上起作用。感覺供給心靈以原始材料,而心靈的兩種能力(感性和知性)則按照空間、時間、因果性等形式對材料進行整理。打個比方,我看見空間中的所有事物是因為我有關於空間形式的心靈機能。當我判斷說“物體受熱膨脹”時,我有的熱、膨脹、物體的概念從根本上說是由感覺提供的,但“膨脹是因為受熱”這樣一個因果的觀念卻不是從感覺獲得的,而是我的理智觀察事物的一種方式。這些形式或範疇可以說是理論的理性觀察世界的窗口。[90]

可是我們不僅從理論的立場接近世界,也從實踐或道德的立場接近世界;我們不僅說是什麽,而且說應當怎樣。理性不僅按照因果律在時間和空間中安排它的現象,而且命令這些現象要按照道德律來安排。它的命令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或稱絕對命令(或定言命令)。它以權威的語氣說:你必須這樣,勿要那樣。“理性的理論用途就在於我靠它先驗地得知是什麽(即必然性),理性的實踐用途就在於我靠它先驗地得知應該怎樣。”我認定純粹的道德律真實地存在著,它完全先驗地決定著每個理性動物的行為。我可以合理地預設這個命題,因為我不僅可以援引大多數開明的道德學家的證據,而且可以求助於每個人的道德判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