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建設”命題是什麽時候出現的?李曉慧(2012)認為[1],“我國在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提出了‘特色學校’這一概念。”然而這一時期相關文獻較少,沒有明顯的文獻資料表明其政策背景。但是,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國家政策的變化給中小學特色建設提供了特定的背景和資源。總的來說,學校特色建設是對國家政策的回應。其中,四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的教育戰略,實質性地推動了中小學特色建設的曆程。
(一)1985年:服務於國家人才需要的政策推動
20世紀80年代初期,“應試教育”“人才標準”及中小學的“運行機製”等問題困擾著我國教育。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期待解決這一問題:即“在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方法上,從小培養學生獨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不夠,發揚立誌為祖國富強而獻身的精神很不夠”,應該通過“堅決實行簡政放權,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改革同社會主義現代化不相適應的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改革思路,培養“數以億計”和“數以千萬計”的國家需要的人才。
這些宏觀政策表述表明,國家認識到“千校一麵”是不可能培養出國家需要的人才的。很快,地方和學校層麵對上述政策有了行動上的回應,立足自身實際,著力探索學校特色建設。
上海市普教“七五”發展綱要[2]提出了“辦學要有特色、教學要有特點、學生要有特長”的思路[3]。文章提出了重點中學以及一般中學(包括職業中學)辦出特色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並認為,辦學自主權不足、片麵追求升學率、教材與課程設置、考試與招生等製度的局限性對中學辦出特色產生了負麵影響。
全國中小學整體改革專業委員會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就以“整體改革”為抓手[4],提高實踐者的理論認識和研究意識,推動他們“以明確的辦學指導思想、理論與創造來辦學,從而湧現出一批學者型的校長與教師,產生出一批具有特色的學校”。這一思路與國家宏觀政策相結合,推動了一部分地方整體推進特色建設政策的形成。以廣東為例,1985年11月,廣東省教育廳發出通知[5],“要求全省縣以上重點中學在2~3年內全部建好校內生物園,普通完全中學也要分期分批積極建園,服務於教學”,作為全省推進“生物教學改革的這一特色”的舉措,目的在於培養有學習興趣、熱愛生活、有動手能力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