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的組織實施,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作,能否善用評估價值、慎用評估原則、活用評估標準和巧用評估方法,極大程度上決定著評估是否科學、預期能否達成。從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的運行過程來看,主要包括“評估籌備”“評估實施”和“評估反饋”三大環節,每個環節又有三個基本步驟,從而構成了“三環九步”評估流程(圖7.5)。在具體操作中,應著力夯實以下六個關鍵部分:評估目的上,關注發展性;評估主體上,關注多元化;評估方法上,關注多樣性;評估報告上,關注深刻性;結果運用上,關注透徹性;評估改良上,關注元評估。
圖7.5 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的“三環九步”流程
(一)評估目的:發展性
評估,作為現代教育管理的方法和工具,本身具有多種功能和作用。不同時代的評估理念體現不同的評估功能。評估在功能轉換上經曆了管理性功能、服務性功能和發展性功能的相繼變革。[1]當然,評估功能的轉換並非絕對的“更新換代”,而是依據實踐需求,“在不同階段中主旨地位的漸次凸顯或不斷增新。”[2](表7.3)。
表7.3 教育評估的四種理論形態
續表
對於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而言,評估目的越具體、越明確,相應的功能、作用就越能得到合理的發揮,其效果就越能指向目的。反之,評估目的越抽象、越概括,其功能、作用的指向性就越差,評估過程就越複雜、越難操作,評估結果也往往會失去信度和效度。
科學有效的教育評估就是要求評估主體在一定背景和條件下所作出的“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的對評估客體價值的衡量。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隻有做到“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才是有意義的、合理的、科學的。“合規律”就是強調整個評估活動過程要尊重事實、遵循邏輯、遵從規範。“合目的”往往體現在特色建設評估的實施方案上,實施方案最基礎的內容是評估目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