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謀劃與實施

一、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的基本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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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是考察、分析和判斷某事物的重要性、正確性、可行性、實效性與可借鑒性的專業活動過程。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就是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下,依據正確的指導思想和係統的指標體係,采用科學方法對普通高中學校特色建設的價值定位、基本過程、主體成就、主要特點、典型經驗、效果影響、現存問題以及深化構想等進行揭示、評議、判斷和鑒定的專業性教育管理活動。

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具有自身的特定性,其意義不僅僅在於對符合“先在標準(preexisting standard)”[1]的程度加以核查,而更在於描述普通高中特色建設進程中正在發生的事情,發現實際達到的發展狀態和水平,並評估其價值,以推動普通高中特色建設原則的有力施行、建設責任的有序履行和建設使命的有效踐行。

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有多種分類方式。常見的是從評估主體角度來看,主要包括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兩大類(表7.1)。內部評估就是學校自我評估,是學校自己組織,或者邀請有關專家進行的評估。這種評估重在自我檢查,旨在自我改進。優點是方便、易行、針對性強、主體感受深;不足在於缺少參照,隻有縱向比較,沒有橫向比較,標準要求難把握,並不具備多少權威性。外部評估,即上級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等第三方)組織的督導性評估或鑒定性評估。優點是較為客觀,標準要求統一,代表較大範圍內社會對學校特色的期望和需求,可進行橫向比較,相對具有較高的權威性;不足則是對具體學校的特殊性難以體現,缺乏針對性,組織評估的成本較高[2]。

表7.1 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的基本類型比較

續表

除此之外,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評估按不同的觀察視角,還可以有更多的分類。按範圍,可分為宏觀評估、中觀評估和微觀評估;按對象的複雜程度,可分為單項評估和綜合評估;按時間和目的,可分為診斷性評估、形成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按內容,可分為方案評估、執行評估和成果評估以及元評估;按方法,可分為定性評估和定量評估;按形式,可分為正式評估與非正式評估、口頭評估與書麵評估、個別評估與集體評估、直接評估與間接評估;按頻率,可分為日常評估、定期評估和不定期評估;按標準,可分為絕對標準評估、相對標準評估和個體差異評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