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準確進行特色定位,首先必須開展科學調研,目的是弄清楚特色建設的內外部環境和學校發展的基礎,為定位提供科學依據。
調研環節一般分為調研設計、調研實施、調研結論整理三階段。調研設計階段要明確調研的目的、對象、調研主體,調研實施階段要明確工具與方法及其注意事項,調研結論整理階段要運用多種分析模型進行特色建設現狀分析。以下就每個階段的關鍵問題進行分析。
(一)確定調研類型
一般來說,學校特色現狀的調研主體分兩大類,一是校外專業人員開展外部調研;二是學校管理者開展內部調研;這兩類人員進行調研各有優劣。
1.校外專業人員外部調研
是指非學校和學校上級管理部門的第三方專業人員運用科學方法分析判斷學校特色建設的階段及水平,分析學校特色建設中的問題,從而為設計學校特色建設方案提供基礎的一個外部參與過程。
專業人員受過專業訓練,了解教育發展方向,在學校發展的宏觀環境的分析方麵優勢突出;與學校教職員工、家長間沒有利害關係,能夠運用多種方法獲得較為全麵的情況,可以設計較為科學的問卷,可以有效運用文獻法,可以通過訪談、座談、現場觀察等方法獲得較為真實的學校特色現狀存在的問題。
不足之處在於校外人員不容易深入了解學校內部的相互關係,對學校潛在的文化不能輕易地了解。對此缺陷可以采取多次深入學校,互動參與學校各項活動的方式加以彌補。
2.學校管理者開展內部調研
是由校長帶領規劃小組運用一定的方法,自我反思學校特色建設的現狀,判斷學校特色建設的階段及水平,分析學校特色建設中的問題,從而為設計學校特色建設方案提供基礎的一個內部管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