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普通高中特色建設:謀劃與實施

三、普通高中學校特色建設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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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不同的分類標準確定不同的類型劃分。

(一)依據高中培養目標進行分類

依據高中培養目標不同,可以將我國目前現有普通高中學校劃分為四大類:一是以學術型、創新型人才培養為重點的學校,學生以進入名牌大學為主,可稱之為“學術性高中”;二是以全麵提高學生基本素質的學校,學生以進入一本、二本院校為主,可稱之為“一般高中”;三是以培養特殊人才為主的學校,如美術、音樂、體育等,一般稱之為“特色高中”(嚴格意義上是特殊高中),他們本身內部也存在特色建設問題;但相對其他幾類高中來說屬於特色高中;四是以培養高素質勞動者為主的學校,學生以進入三本、高職院校為主,可稱之為綜合高中。[1]

這是新中國成立後較長一段時間形成的四類高中情況,帶著明顯的應試主義傾向。同時這四類高中本身在總體上存在各自獨特性建設不足、千校一麵的問題,需要加大自身特色建設問題,從而更加凸顯高中的多樣化。

(二)依據特色建設主導力量進行分類

依據特色建設主導力量來自於學校內外部,可以分為政府主導型的學校特色建設與學校主導型的特色建設。

1.政府主導型的學校特色建設

我國各級政府都在積極引導和合理布局高中特色建設,通過分層定位、分類規劃,讓每一所高中校找到自己個性化的發展方位,構建多樣化的教育生態。

政府主導型的學校特色建設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一是特色高中與綜合高中建設,在教育對象、課程設置、培養目標等方麵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在招生和升學方麵有一定專業傾向的特色學校,是為初中畢業學生進入高中時提供“入口”選擇。這部分學校一般有如下特點:一是在招生對象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性別或民族上有所選擇,如女子中學、民族高中等;二是在專業發展方向上有所側重,主要體現在美術和外語方麵;三是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在課程設置上的融合,即綜合性高中,如,北京市崇文門中學,除設有普通高中8大學習領域13個科目外,還設有文秘類、空乘類、導遊類和幼兒教育類等4個學習領域15門校本課程,學生在入學後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興趣、性向選擇適合自己的科目和課程,也可以在學習過程中進行調整、選擇和更換課程,為學生提供多種選擇的可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