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美國教師教育理論與實踐

一、教育學院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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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學教育學院自成立以來就一直飽受指責。這些來自教育學院內部和外部的批評使教育學院的教授、學生和課程等受到了激烈的抨擊。這些批評聲中輕蔑的語氣給教育學院帶來了莫大的打擊,致使“ 教育學院地位低下”或“ 教師教育地位低下”這一“ 陰影”一直籠罩在教育學院的上空。於是,許多學者如古德拉得(John Goodlad)、毫威(K.R. Howey)等人對如何提高教師教育的專業地位進行了研究,許多學術團體如霍姆斯小組等紛紛提出提高教師教育的地位的建議。

同時,學者們也在反思是什麽原因導致教育學院處於高等教育學術科層結構的底層。對此問題學者們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克爾那(James Koerner)從學術學科的要求出發,認為教育作為一個學術學科的條件依據不足。它在理論方麵依賴於其他學科,尤其是心理學,它本身還沒有發展出一套核心的知識和技術,這些內容是證明一個學術學科(academic discipline) 身份的要求。[1]齊默非(Nancy L. Zimpher)等人把教育學院的地位與教學職業的地位聯係起來,認為由於教學職業地位低下而導致教育學院的地位低下。[2] 沈劍平通過實證研究得出結論,認為教育學院在錄取、課程和畢業要求等方麵缺乏學術的嚴謹性,由此致使其地位不高。[3]《教育學院之困境》呈現出一種新的研究視角,使人們對這一問題產生了新的認識。

與其他學者不同的是,拉伯雷采用了曆史社會學的方法,對教育學院地位低下的曆史根源進行了曆史分析和功能分析。拉伯雷從社會學的視域出發,把教育學院作為一種社會組織來進行研究。於是,社會組織、地位、角色、功能、社會分層、社會流動等構成了拉伯雷研究的概念框架,功能主義的社會分層理論和專業社會學的權力分析理論為他的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