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學化教師教育模式相比,教師培養的駐校模式的組織結構有其獨特性。第一,學區成為一種新型的教師培養機構,學區不再完全依賴高等教育機構為其培養教師,而是自己來負責承擔本學區的部分教師培養任務。這種模式否定了已被普遍認同的大學化教師教育的假設之一,即假設由高等教育機構而不是中小學校或其他機構來培養教師。第二,教師培養的場所也從“象牙塔”轉向中小學校的真實課堂。維果茨斯的社會文化理論對駐校模式的啟發是,未來教師學習教學不是在“模擬場景”中而是在真實的場景中進行,培養教師的關鍵不是讓他們通過實習而具有實踐經驗,而是讓他們在實踐中學習。[1]這種模式解決了大學化教師教育的一個難題,即大學課程與實習內容的分離或理論與實踐的分離,也突破了大學化教師教育所秉承的“應用理論”的傳統,即未來教師在大學裏學習理論,然後去中小學校實踐或應用他們所學的理論。[2]第三,駐校模式在中小學校精心挑選、培訓指導教師,使得優秀中小學教師成為主要的教師教育者。這也突破了大學化教師教育的學術科層傳統,即由大學教師來培養中小學教師,也改變了傳統模式中指導教師難以對實習生承擔問責的做法。同時,駐校模式也通過培訓和提供資源來支持指導教師的專業發展。第四,學區與大學、基金會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在我們所熟悉的中小學校—大學合作夥伴關係中,學區和基金會是被排除在外的。教師培養的駐校模式則是由學區與大學、基金會合作。以波士頓教師駐校模式[3]為例,波士頓學區與馬薩諸塞大學(波士頓校區)教育研究生院合作,後者認可前者所設計的培養計劃和課程,未來教師修讀課程後可獲得學分,畢業後獲得馬薩諸塞大學的碩士學位。而學區通過與基金會合作獲得經費支持。正如研究所指出的,單憑某個機構不可能解決為城區學校培養並留住教師的問題,隻有多機構之間合作才能有效地支持教師學習,並最終影響城區學校的改革。[4]第五,采取學生貸款與供職服務結合,實現學區投資、學區受益。例如,在波士頓教師駐校模式中,未來教師在學習期間可以向學區申請貸款,畢業後通過供職於本學區學校的方式來免除還貸,供職三年便可免除全部貸款。學生貸款以及培養經費中有60%來源於學區,30%來源於聯邦政府,10%來源於私人基金。[5]這種模式使學區所轄學校成為學區投資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