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教師證書項目一直存在的爭議,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對教學的認識
教學是一種工藝(craft)還是一種專業(profession)?學者哈裏(Hawley,W.D.) 指出,選擇性教師證書項目的倡導者把教學視為一種直觀性的工藝,認為新手應該在工作中向有經驗的教師學習,因此,師徒製更適合用於教師培養。相應的,他們把學科專業知識和工作投入視為有效教學的條件。這種觀點被教師教育者戲稱為“火箭科學家的邏輯”(Rocket Scientist' rationale)。[1]哈利特(Hazlett,J.S.)也指出,如果一個智力正常的學習者能很快掌握某種工作的“訣竅”的話,那麽這種工作充其量隻是一種工藝而不是專業。他認為,教學是一種複雜的心理和社會性事業,充滿了各種困難和偶然性。從事教學意味著要應用係統的知識進行判斷,也意味著對新的知識進行探究和發現,這就叫專業。[2]
2.由誰來培養教師以及在哪兒培養教師
在工藝性教學觀的引導下,支持者認為,學習教學最好的方法是在有經驗教師的指導下進行真正的教學,[3]師徒製是培養教師的理想模式,中小學課堂自然成為培養教師的場所,不再需要大學教育學院來培養教師。支持者認為,選擇性教師證書項目打破了大學對教師培養的壟斷,這種壟斷培養幾乎沒有為教師提供實用性的內容。[4]教師教育者極力反對這種弱化教育學院的觀點,提出教師培養過程是極為嚴謹的,它包括三個關鍵的因素:①課程之間的連續性與整合性,課程學習與臨床學習的聯係;②深入的、有指導的實習,在實習中把教育學的理論和實踐聯係起來;③與中小學校建立夥伴關係。[5]有學者指出,要養成教學所必需的資格能力,需要經曆必要的學習過程,包括完成本科層次的文理教育,具有任教學科的專業知識,修讀8~10門課程並進行與課程相關的實踐,為期一年的實習,1~2年的入職指導以及持續的專業發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