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卡內基分類法,美國大學教育學院分別歸屬於授予博士學位的研究型大學、授予碩士學位的大學以及授予學士學位的院校,如表4-1所示。
由表4-1可知,美國90%的教師是由研究型大學以及授予碩士學位大學的教育學院培養,雖然授予學士學位院校的教育係數量占總教育學院的33.7%,但是由於其規模很小,僅培養了10%的教師。
需要指出的是,大學教育學院教師培養的有效性並不是完全取決於機構的名聲與地位,而關鍵在於對教師教育的重視與理解。在一些研究型大學,由於研究取向的學術製度而使得教師教育被邊緣化,嚴重影響了教師培養的有效性。在一些規模很小的、沒有顯赫名聲的本科層次的文理學院,教師教育被置於優先位置,學院致力於不斷地改進教師培養的有效性,所培養的教師受到中小學校的好評。
表4-1 美國大學教育學院分類及培養教師數量百分比
*注:由於取整使得本列百分數之和超過100%。
本表數據及注解來源於Levine,A. (2006). Educating School Teachers. Washington,DC: Education Schools Project,表1、表19。(http://www.edcuationschools.org 2006-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