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梅南現象學教育學的解釋現象學方法是屬於人文科學方法或精神科學方法,它與傳統認識論或自然科學方法有著重大區別。範梅南討論的是以“體知”(embodied knowing)為基礎的實踐認識論,它繼承的是現象學和解釋學的傳統,是理解與解釋的人文方法。所以,我們要首先討論一下現象學如何超越了傳統認識論的方法。
當西方在近代發生了認識論轉向,開始探討我們是怎樣認識這個世界的,科學就從哲學脫離出來開始了獨立的探索和發展。培根的“知識就是力量”和著作《新工具》已經給方法賦予了極高的地位。要認識這個世界,獲得真理,就必須首先發現新的工具和新的方法。物理學的發展必然走向數學化,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還有實驗方法都成了科學發現的首要前提。沒有方法,就沒有科學。方法在科學中獲得了神聖的地位。但我們知道近代科學的哲學基礎是理性主義的形而上學的表象化、對象化的思維方式,人們把整個自然都看成是認識的對象,征服的對象。從笛卡爾“我思故我在”到康德“人為自然界立法”都是一種主客對立的二元思維,這種理性思維在麵對人的世界時就會出現重重危機,比如教育中的主客二分的形而上學思維對人性的戕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教育的關係首先不是這種認識的關係。僅靠方法或許可以機械地傳授知識,但人與人之間觸動靈魂、喚醒靈魂,精神發生深刻轉變的教育卻沒有發生。在理解生命的時候,僅靠方法是不夠的,還需要本體的關懷,對心靈的深刻洞察。理解並不僅僅是個方法問題,而且是一個教化問題,一個文化的熏陶問題。範梅南所討論的方法更多的並不是工具性的方法,拿來就可以用,而是生存論意義上的方法,是需要有精神能力支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