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的重要目標是完善現代學校製度建設。教育部頒布的《全麵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2012年)》明確指出,全麵推進依法治校的總體要求之一就是“要以建設現代學校製度為目標,落實和規範學校辦學自主權,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學校,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教師依法執教,社會依法支持和參與學校管理的格局”。由此可見,依法治校突出了製度建設的重要性,要求學校加強章程建設,提高現代學校製度建設的質量。現代學校製度是以現代教育觀念為指導,學校依法進行民主管理、自主管理,促進學生、教職工、學校、學校所在社區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一套完整的製度體係[5]。依法治校要求校長在學校內部治理中,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水平,不斷完善現代學校製度建設。具體來說,校長要轉變治理方式,樹立牢固的依法治校理念,在教學、管理和服務等方麵都要實施依法管理,將依法治校具體化為學校各部門的職責。如教學方麵,校長應該引導教師嚴格依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與教學相關的法規政策開展教學活動;管理方麵,校長應嚴格按照《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相關法規落實師生主體地位,促進他們參與。並且,校長要依法落實和保障師生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建設公正合法、係統完善的現代學校製度。此外,依法治校還要求校長在對學校外部事務的管理中,在與學校外部各組織部門的交往活動中,依法辦事,依據《行政法》《民法通則》《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維護學校合法權益。當然,依法治校也要求校長依法接受權力機關、行政機關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承擔其法定義務,促進學校管理規範化、製度化和程序化,最終完善現代學校製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