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長如何優化內部管理

二、機智處理學校與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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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掌握的辦學資源包括物力、人力、信息和審批權等,政府的政策可以決定學校的“生死”,由此便使學校對政府的政策形成依附性。政府的教育政策主要包括體製政策、管理政策、招生政策、收費政策等。從現實的教育管理實踐來看,我國對基礎教育實行的是“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政策,教育行政部門在對學校的管理中又把公辦學校劃出層次分明的等級;省屬學校、市屬學校、區屬學校、縣屬學校、農村中心校屬學校等,不同歸屬的學校歸由相應級別的政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學校要接受上級教育部門管理,業務上要接受上級的監督、檢查。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運用政策、法規、信息等手段從宏觀上調控學校。作為下級,學校隻有得到政府教育部門的支持,贏得上級的信任,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意願。學校處理與政府的關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采取主動合作的態度

上級主管部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代表政府的領導,學校在宏觀上要自覺接受政府教育部門的指導和管理,恪守政府的有關政策和法令。學校即使有較大的自主權,校長有人事權、財經權、決策權,但對上級的指示、決定必須要認真領會、執行,尊重上級,配合上級人員對學校的檢查、監督工作;學校的各項措施、行為應從所在地區政府教育部門全局著眼,摒棄小團體思想。上級部門安排的各項任務校長應理性對待,並積極主動地完成,並最大限度地利用上級部門在政策、法規及教育科研等方麵的優勢,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

(二)要經常主動與上級政府部門溝通情況,建立良好的溝通反饋機製

要想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校長就要主動與政府部門溝通情況、交流信息,特別要與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保持經常性的聯係和接觸,按照職責範圍和辦事程序向他們匯報本校的情況,包括人員變動、重大決策、各項成就、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學校的工作情況,可以讓上級領導及時了解學校的成績,也能夠讓其了解學校的困境和需求,爭取到上級部門在資金、信息、師資、設施等方麵的大力支持。同時,校長應通過自身的活動影響政府決策,在政策頒布之前提前介入,主動在政策頒布之前就采取相應的措施,部署合適的行動方案,或通過與一些社會賢達、專家學者等權威人士的接觸、交往,由他們去影響政府,爭取到政府對於學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