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立校”理念的真正確立主要看它能否在學校管理中發揮作用。薩喬萬尼認為,“善意和成功之間的差別很重要,因為盡管學校具有工具性目的,但任何盟約性關係的根本基礎仍應當是道德性的”[5]。也就是說,作為人本真存在方式的道德,也應是學校共同體應然的存在方式。如果學校日常管理過於強調紀律的嚴格性、可靠性,忽視對師生的道德關懷,就容易形成學校管理中以行政命令為主,以領導的意誌與權威將師生置於聽命執行的被動狀態。教書育人,本應是最具挑戰性與創造性的工作,如果把這種工作變成例行公事,那隻會影響教師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也不利於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所以,學校管理更加需要道德的精神關懷。蘇霍姆林斯基曾說:“學校領導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領導,其次才是行政領導。”也就是說,校長首先是具備卓越的道德領導力,才能引領學校穩步發展。校長要具備卓越的道德領導力,要求校長必須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則,並以此構建學校的管理機製。當代哲學家威廉·K·弗蘭肯納提出的公正原則和善行原則是構建學校管理機製,實現“以德立校”的重要道德原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