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道德都是人類社會中調節人們行為的規範和準則,法律是外部規定性質的“他律”,而道德則是內部性質的“自律”要求。對於學校管理來說,校長要用好法律與道德這兩種行為規範對學校進行有效管理,一方麵就是要堅持第一章提到的依法治校;另一方麵就是要做到以德立校。學校是道德傳承、道德弘揚與道德提升的重要場域,培養德、智、體全麵發展的人才是學校神聖的使命。這一神聖使命的實現要求校長以道德精神引領學校,把“以德立校”作為學校辦學的基本理念。因為,辦學理念是學校全體成員的行動指南,它體現了學校的發展目標和方向,引領著全體教職員工朝著既定的教育目標努力拚搏;並且,它還保障了學生的全麵發展,使學校培養的學生符合國家和社會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和期望,使學校辦學符合黨的教育方針並具有特色。辦學理念最終內化為全校師生員工的思想,具體化為製訂學校辦學目標、管理規劃和計劃、合理的資源配置、學校組織體係的運行程序,並通過學校管理體製轉化為師生的具體行為。所以,隻有以道德精神引領學校的辦學理念,校長才可能在學校管理中真正落實“以德立校”。要實現這個目標,校長首先應樹立“以德立校”的辦學理念,其次應在學校辦學目標中明確“德”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