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要求校長必須健全學校的參與機製,保障職工對重大決策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首先,校長要保障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定期召開,積極發揮其民主參與和民主管理學校的作用。具體而言,校長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同時聽取他們的意見,認真研究和處理會上的提案;校長還應將學校的重大決定,尤其是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給教代會討論。這樣,校長不但維護了教職員工的合法利益,而且獲得了依法行使職權的認同和支持,最終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其次,堅持校務公開,擴大有序參與,健全社會參與機製。知情權是參與權的基礎,落實知情權是為了更好地行使參與權,堅持校務公開是擴大有序參與的前提。在此基礎上,校長還應健全社會參與機製,保障教職員工、學生和社會各界的參與。校長尤其應注意通過家長委員會製度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這樣不僅保障了學生家長有效參與學校的管理,而且增加了學校管理和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
最後,建設平等校園環境,加強各方的議事協商。校長應加強學校管理層同廣大師生間的議事協商。雖然,依法治校意在健全學校規章製度,形成校長靠製度說話、嚴格遵守工作程序並根據章程和製度行使權力的治校方式。但是,依法治校不應僅僅是一種製度性管理,更應該是人性和製度性的完美結合。人性的弱點雖然可以用製度來克服和改造,但人性的優點、潛能隻能通過人性管理的藝術來挖掘與發揮。教書育人是學校的核心職能和存在根基,落實師生主體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環境,是學校推進依法治校的落腳點和具體體現。建設平等的校園環境,大力弘揚平等意識,注重對學生和教師權利的尊重和保護;同時,健全學校管理層與廣大師生員工的溝通交流途徑和機製,既以製度來說話,用法定的形式進行學校管理,又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尊重和關愛師生員工,加強與他們之間的議事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