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裏士多德說道:“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好的教育是依靠嚴格的紀律和管理培養出來的。”近年來,中小學校園法律糾紛事件頻頻出現,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學校規章製度出台與設計問題。這些爭論反映了學生日益崛起的權利意識的變化,也凸顯了關於學生權利的法律規定和學校管理製度中不合理因素的衝突。這種衝突尤其體現在學校規章製度的設計環節,諸如學校規章製度出台的合法性與合理性、程序製定的不規範性、內容缺乏層次性等問題。
麵對這種情況,規範化與法製化就成為學校規章製度設計的第一要務。學校管理者在設計規章製度時,必須遵循法律和紀律,嚴格地製定,把學校管理納入標準化、合理化與程序化的軌道。如此,規章製度才能獲得單位成員的認可,從而有效約束成員行為,並具有權威性。為進一步理解規範化與法製化,本文以“Z中學學生使用校內手機規定”為例[1],來具體分析學校管理規章製度設計環節應注意的問題。
案例分享
伴隨經濟發展,家長給孩子買個手機完全成為可能,但在校園中可以使用嗎?學校對於越來越多的學生課上或課下使用手機,應該如何處理呢?Z中學製訂了校內手機使用規定,主要包括在“教學區域內不得使用手機,以免對正常的教學秩序造成幹擾”“在進行任何教學活動時都不得使用手機”“考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考場,否則一律視為作弊”等,並說明“凡是違反以上規定,一律暫收手機至學期結束,家長打申請,學校同意後領回”。但這些規章在出台後卻遭遇一係列困擾:
——班主任有“劫富濟貧”的權力嗎?在期中考試時,一位老師在監考中聽到手機的震動聲,經查,該同學的手機短信內容是選擇題答案,並一連帶出12部手機,並發現本次考試成績較差的學生類似情況較多,遠遠超出老師的想象。在班會課上,班主任明確規定:明天開始禁止任何人帶手機進教室,否則一旦發現,沒收。當天,A同學在下課時,拿出手機被班主任看到,A同學手機被沒收。也有個別班主任沒收學生手機2天後還給學生,但學生必須交一定費用作為班費,認為算是“劫富濟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