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規章製度作為學校的“法”,它以條文的形式來約束學校成員的行為與價值觀,規範各類人員所必須遵從的行為守則,明確管理者的工作權責與範圍,保障了學校的正常運轉。然而,規章製度的使用也有一定的“範圍”,如果超出大多數成員的承受力度,其作用就會大大減弱。從規章製度製定的程序看,它是一個持續的、動態的過程,包括製度設計、操作執行和監督反饋三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降低規章製度的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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