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公開製度是教職工對學校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並積極為學校發展出謀劃策,發揮自身聰明才智的重要製度保障。學校實施民主管理,首先要保證相關校務信息內容的公開化、透明化。這其中包括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相關工作。校務公開的內容應該包括凡是學校的改革發展教育教學相關的重大問題,以及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例如優秀教學標兵、職稱評定、人事晉升等方麵。其次,保證學校相關事務運行環境的透明化。學校管理事務的非透明化、非公開化會造成教職員工的惰性心理,造成“領導說了算、我們看一看”的消極局麵,學校教職員工就會缺少對學校事務的參與積極性。最後,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校務公開涉及校內與校外的事務公開問題,並不是學校全部的校務信息都要公布,在涉及學校未來的發展規劃、學校章程、辦學成果、辦學效益、學校招生計劃、學校規模、收費標準、學校各類專家等一些基本信息是可以對外公布的。而涉及學校內部的具體事務,例如,學校財務預算方案、學校人事聘任,工資、福利分配方案,評優、評先等有關政策,教職工住房分配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以及學校財務、人事等重大事項時,應向學校內部進行公布,並且在學校人事、資金運用和分配,住房分配等方麵還要公布具體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過程公開,讓廣大教職工能夠清晰了解結果產生的具體過程,使廣大教職工對涉及切身利益的行為進行“零距離”的監督,從而在學校中營造出一種透明、公平、公開的軟環境,為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機構提供環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