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麵構建幸福理念下的德育體係
專業標準
“營造育人文化”第十一條標準:把德育工作擺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麵加強學校德育體係建設。
標準解讀
當今社會,機遇與迷惘並存,堅守與創新同在,追尋與失落同行。教育也麵臨種種嚴峻的考驗與挑戰,有的教育者與孩子漸已迷失於紛擾浮躁的歲月,有的校長似乎忘卻學校之魂——育人。德育是素質教育的核心內容,作為校長,必須堅持“德育為首”的教育思想,堅持德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導向作用,堅持以德育為智育及其他各育提供精神動力,堅持為學生全麵發展提供厚實的思想道德保證,堅持德育為先正是堅守學校育人之魂。
教育之道,德育為首。麵對教育和學校幸福感的失落,我們學校德育工作該何去何從?幸福需要教育,教育需要幸福,幸福是學校德育的必要條件,個體和集體幸福是學校道德教育的基石。我們要從“以人為本”“幸福育人”出發,從德育大係統的角度出發,從“全員德育、全方位德育”出發,建構我們的德育思想和幸福原則,形成濃厚的德育氛圍,讓德育充滿幸福元素。同時,校長必須具有正確的幸福德育價值觀,並用正確的價值原則引導全體師生,促進每個人的幸福價值認同,使家長、教師、社會均是幸福德育工作者,使學校做到全方位德育,構建“幸福德育體係”。我們要在學校德育中全麵啟動“幸福模式”,開啟“幸福程序”,奔向“幸福彼岸”,實現“幸福夢想”,使學校成為“幸福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