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是課程實施的前提條件。所謂課程規劃領導力,就是校長在整個課程活動中要站在戰略發展的高度來策劃課程,把自己的課程價值觀轉化為學校的課程開設計劃和方案,構建學校課程體係的能力。目前我國實行的是三級課程管理體製,即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所以,校長對學校課程的規劃和學校課程體係的建設,既要充分考慮國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課程開設的基本要求,又要從學校的辦學傳統、辦學特色以及學校的課程開設能力出發,科學規劃學校的課程開設計劃,建立完善的學校課程體係。這裏,校長對學校課程的規劃,既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也包括學校課程。校長需要有效統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確保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落實,推動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實施,為學生提供豐富多樣的課程資源。[3]
學校課程規劃,簡言之,就是學校對在本校實施的所有課程的設計、實施與評價的整體規劃,它主要回答兩大問題:一是國家課程如何校本化實施或如何開展基於課程標準的有效教學;二是校本課程如何合理開發。學校必須編製課程方案,一般來說,課程方案包括學校的願景與使命、分年級課程計劃表、學科課程規劃、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規劃、校本課程開發、教學與評價、管理與保障等內容。該文本是以綱要的形式呈現的,但要形成文本,則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就學科課程規劃而言,各教研組必須依據課程標準、教材和學情,編製學科課程的整體規劃,然後備課組據此編製學期課程綱要,最後任課教師依此編製單元或主題或課時教案。因此,學校課程規劃作為一項活動,是學校課程管理或課程領導的核心工作,作為一種結果,則是學校課程設計、實施和評價的重要依據。[4]這就需要校長要給教師提供各種有利的條件,提高教師的課程理論水平和實踐技能,從而能夠更好地參與學校課程規劃的製訂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