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的“課程領導意識淡薄”“課程領導力不足”已成為製約校長課程領導效能的“瓶頸”。新課程改革需要校長具有一定的課程領導力,而課程領導又是一個持續的互動過程,需要相關課程主體持久的革新張力,需要鑄就共同的價值觀和課程願景,需要培育全體成員的歸屬感,需要校長強而有效的組織與引導能力。因而,身為一校之長,唯有不斷更新自己的課程理念,提高自己的課程專業知識,構建課程領導共同體,來共同規劃、設計和實施學校的課程願景,從而使校長個人成為課程領導的終身學習者、實踐反思者,並最終將自己的信念和經驗化為學校全體成員的精神共契。
Hord & Hall(1993)曾經總結說,校長所發揮的強而有力的領導,是決定課程領導成效的關鍵。他們也發現,校長們能采取主動積極的引領風格,是有效的課程實施得以保證的重要原因。為了錘煉自身的領導力,校長應廣泛吸收“經濟人”中的競爭觀、“社會人”中的自我實現觀和“倫理人”中的能動性與社會責任感,將西方的理想思維與東方的直覺思維有機地結合起來,改進其領導的不足,全方位、立體化鍛造課程領導的五元素,做一個真正的課程領導者。[1]
校長課程領導力的提升是一項極具改革與創新意義的複雜工程,其每一步的推進都不是簡單的行政命令的執行和管理的過程,而是充滿了不確定性和複雜性。那麽校長要想提升自己的課程領導力,從行政領導走向專業領導,跨越理論和實踐的鴻溝,就需要一步一個腳印,紮紮實實地“摸著石頭過河”,不斷地進行探索和實踐。這就需要他們在行動中持續地進行摸索和研究,思考解決問題的路徑和策略,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充分調動教師參與課程改革的積極性,共同應對課程教學中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