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行政領導角色為主體
在我國現行的教育管理體製下,校長都是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任命的,他們大多是從優秀教師中提拔上來的,這種任命製度,保證了校長保留教師的原始技能。作為學校的“一把手”,煩雜的行政事務會使校長在某種程度上無暇顧及學校的課程和教學工作。長期以來,我國中小學校長多以行政領導者的角色出現,人們往往強調校長的行政角色,而忽視校長的教學領導者的角色。在新課程改革的新背景下,這種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改觀,但是依然存在這種角色錯位的現象。
從主觀方麵來看,造成以行政領導角色為主體的原因是,校長對課程領導角色認識不到位,對課程領導的概念和內涵認識不足,沒有找到定位的關鍵。一位接受訪談的校長說:
“課程領導這個名詞最近經常聽到,但到底是什麽含義,我不很清楚。校長作為課程領導者,對要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也不太了解。就管理和領導的區別來說,二者是屬種關係吧,我們一線教育工作者確實需要理論的指導。”從客觀情況來看,繁多的非課程教學類的事務占據了校長的大部分時間。一位校長說:“每周我開會的時間約兩天半,有市級的、區級的、學校的各類會議。對我們普通中學而言,中心任務就是保質保量地執行上級部門的各種政策,完成規定好的課程目標,努力提升高考合格率,對得起家長和社會。什麽研究性學習、拓展性課程、校本課程開發都是園中紅花,僅此而已。”[2]
所以,客觀現實如參加會議、執行上級政策、社會和家長的壓力等,導致校長無暇顧及學校的課程和教學工作,他們在現實中所扮演的更多的是行政領導的角色。
產生這種思想認識的校長不在少數,絕非個別,它涵蓋了大多數校長的想法,他們在校長自我角色的認知上,對課程領導的內涵認識不清,在具體的實踐中忙於處理各種行政事務,這在無形中也弱化了校長課程領導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