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課程實施的能力包括三個方麵:一是學校開齊課程的能力,就是校長領導學校把國家要求的所有課程都開齊。二是學校開足課程的能力,就是學校按照國家規定的課時開設課程的能力,既不超課時開設課程,也不減少課時開設課程。三是學校開好課程的能力,即按照國家課程標準或校本課程標準,讓學生通過學習達到課程標準的能力。
校長每天要處理各種各樣的事務,其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對所有課程的每個環節都親力親為,且課程的實施與推進,關鍵在教師;課程有效性的保障和提升,關鍵也在教師。因此,校長的課程領導力隻有化為全體教師的執行力才能發揮最大效用。由此看來,構建一支執行力強的教師隊伍就顯得十分必要。同時,還要求校長必須要有全局思維和戰略眼光,重視自身領導力的提升,以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從而提高課程實施的水平。
首先,校長要學會授權,以增強教師的責任感,凸顯主人翁地位。授權是尊重教師的教學經驗和智慧的表現,是積極推進課程改革與創新的舉措。課程活動是一個複雜且不斷變化,極具交互性的活動過程。我們的課程需要尊重教育教學的客觀規律,尊重學生的個性特點,注重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需要本著“人本管理”的思想,邁著與時俱進的步伐,培養具有個性化的人才。由此,給予教師一定的專業自主權就顯得十分重要。古人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校長授權後,應該充分信任自己的教師,並鼓勵教師參與到課程的管理中來。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我們的校長需要靜下心來聽取不同的聲音。
其次,校長要樂於奉獻,服務於教師教學技能的提高。Blasé等人認為,教學領導應關注發展教師的技能,而不是監督教師的行為。[11]奉獻是校長領導的重要理念和本質,強調校長要放低姿態,為教師的合理需要盡力提供服務,如給出教學指導建議、提供培訓機會等。同時,校長要善於協調與教師之間的各種複雜關係,以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合作。校長在安排工作時要力求做到統籌兼顧,既要考慮工作的需要,又要考慮教師的要求及能力,做到人盡其才,事得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