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長如何規劃學校發展

一、督導評估中易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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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導評估缺乏針對性

對不同學校的督導評估易變成用基礎性指標這“一把尺”來衡量,而忽視用發展性指標來評估,或者因為對被評估學校的發展性指標不夠了解而流於形式。這樣缺乏針對性的評估,既影響了評估的有效性和評估結果的可信度,又不利於調動學校發展的積極性。不同的學校,不同階段的教育發展水平是不盡相同的,尤其是發展性指標更是反映一個學校的辦學特色。因此,對不同學校發展規劃的督導評估一定要注意差異性、動態性與發展性。

(二)重材料審閱、輕現場督導

一般在督導評估實施前,督導部門會向被督導單位下達督導方案或督導提綱,並適當提前發出督導通知書。接到通知的學校領導,無疑會騰出人手,甚至命令全校教師停課,有針對性地準備文字材料、應對檢查。常常出現的問題是文字材料做得好,忽視實施狀況,文字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沒有保障,有的學校蒙混過關。若是這樣督導就失去了意義,甚至會妨礙正常的教學秩序。

(三)重行政管理督導、輕教育教學督導

在督導過程中,一般督導組主要從學校向督導室遞交的書麵材料或者是聽匯報中了解學校行政管理的方法與手段,較少到實踐中核查這些資料和匯報內容的真實性。[18]這就造成有些學校重行政督導,輕教育教學督導,特別是輕課堂教學督導。

(四)督導評估工作形式化

督導之後的結果公布與展示易流於形式、過於簡單,督導評估工作的總結、反思和督導回訪工作也容易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