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發展規劃的內部監測,首先應該確定的是監測工作由誰來進行。因為監測是一個持續性地收集數據、資料的過程,所以監測工作通常不是由督導部門來做,而是由那些非常接近此項活動的人來進行,比如學校內的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甚至學生、家長等來執行。[2]為了體現學校發展規劃所秉持的“自下而上”的民主參與理念,並切實調動學校內部相關人群的積極性,學校發展規劃的內部監測與評估工作的參與人員應該具有廣泛的參與性和代表性,主要包括:規劃管理委員會成員、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教研組長、政教主任、班主任、教師、學生等。
學校內的領導、師生既是被監測評估的對象,也是監測評估學校發展規劃的參與者。要確保每一位小組成員對學校發展規劃實施的各個過程,都有一個明晰的認識,清楚各自的任務與職責是什麽。隻有這樣,才可以從多方麵隨時監測規劃製訂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出現的特殊情況,並予以及時調整、修改與完善,也才能及時協調多方麵的利益關係,保證學校發展規劃起到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