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長如何規劃學校發展

第二節 實施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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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鍵步驟

(一)任務分解

學校發展規劃作為一項總體性規劃,具有全局性、總攬性的特點,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需要將不同內容、不同時期、屬於不同部門的任務進行分解、細化,讓每項任務都具有可操作性。在實施過程中,學校發展計劃管理委員會、校長、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班主任、授課教師和其他相關人員等都要明確任務,必須清楚地知道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完成時限、具體要求等。[4]

學校目標確定後,校長要立即把這些目標、任務向下分解,學校中層領導又要把這些目標及時分解到每一位教職員工的身上。每學期末或學年結束時,進行逐項考核,才能確保學校目標的全麵落實。如果沒有及時把學校的目標分解到各處室,也沒有分解到每一位教職員工的身上,容易導致學校工作與部門和個人工作計劃相脫節的問題,學校目標也難以按期實現。

(二)形成配套工作計劃

工作任務分解之後具體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人,在完成工作時還需要製訂相應的工作計劃,以保證該項工作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如果說學校發展規劃是一個學校在一段時間內的工作計劃,那麽在其引領下的每項具體工作,也需要計劃來進行規範。配套的工作計劃按照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分類。

首先,按照工作計劃的時間跨度可以分為短期計劃、中期計劃和長期計劃。一般來說,長期計劃是指時間跨度達到五年以上的計劃,要明確組織的長遠發展目標、發展方向和發展途徑,具有綱領性;中期計劃一般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屬於長期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又是製訂短期計劃的指導依據,有上下銜接的作用;短期計劃一般指一年以內的計劃,主要是較短時間內的工作安排和一些在短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具體工作計劃。[5]由於時間跨度不同,各項計劃的穩定性也不同,其中,長期計劃由於曆時較長更需要實時調整。具體到學校發展規劃的實施中,各個部門或個人都需要以發展規劃為依據,以工作任務為內容,具體製訂適合本部門或個人發展的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