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本的答辯
文本答辯是在製訂和實施學校發展規劃中起承上啟下作用的關鍵步驟,是對學校發展規劃的文本內容進行審核的一種重要方式,由上級主管部門如教育局、學區或中心校代表、其他學校代表、專家代表等組織成立答辯委員會,校長為自己學校的文本進行解釋,並回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員及專家等的提問。其目的是為了檢驗文本內容的合理性、規劃實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了解校長對文本的整體把握,以及幫助校長進一步厘清學校發展的工作思路。答辯不僅有利於學校進一步發現在文本製訂過程中文本結構和內容上存在的問題,同時,答辯促使學校校務工作公開、透明,有利於學校與社區、學校師生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進一步溝通,並可以借答辯的機會向其他學校、專家和社區成員征詢文本的修改意見,進一步群策群力、集思廣益,更好的修改、完善學校發展規劃文本,促進學校有目的的發展。
一般來說,答辯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以及反饋階段,具體操作過程如下。[5]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答辯學校應事先溝通和協商,製訂出答辯計劃。
第一,明確答辯時間、地點、程序以及參加答辯的學校名單和順序。答辯時間和地點,教育局應與學校協商,一旦確定後,要提前兩個星期通知學校。答辯的地點可選在學校,也可在教育局。
第二,學校應提前向答辯主管部門提交文本和答辯人名單,了解參與答辯旁聽人員的情況。答辯人一般不超過兩人,答辯旁聽人員的組成應包括相關社區的代表和學校師生的代表,學校發展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最好參加答辯旁聽。
第三,明確答辯委員會成員的組成、答辯旁聽人員的組成。答辯委員會的組成應當具有代表性,既要有教育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也應該有從事教學和教育研究的專家,並盡可能保證有社區的代表參加。答辯委員會的規模可根據實際情況來組織,建議以6~8人左右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