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校發展規劃的製訂主體而言,規劃的製訂需要全員齊心協力地參與,這也是校本管理的重要要求之一。學校發展是學校內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是由學校多元主體合理互動、共同作用下而促成的。學校發展的水平、速度、程度等,都與學校各方人員的協同作用息息相關。因此,學校的發展,以及對未來的規劃,不僅與學校上級管理部門、學校管理者相關,同時也與學校的教師、學生、家長、社區等主體有著密切的聯係。學校發展規劃作為引領與目標,是學校發展各項工作的指南和方向,要想真正發揮規劃的作用,就要號召各個利益群體的代表參與製訂學校發展規劃的全過程,齊心合力,共同完成。
當前,學校發展規劃的製訂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誤區。比如:學校發展規劃僅由校長或者少數學校領導成員草擬和確定;學校發展規劃是一種靜態的、形式上的文本;學校發展規劃沒有什麽用處;學校發展規劃不能改變學校的管理,等等。正是由於這些認識,不僅不少學校管理者不重視、存在應付上級檢查的心理,而且在學校發展規劃實施過程中也受到各種各樣的阻力,從而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影響了學校師生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學校發展目標的實現。鑒於上述問題,結合我們的研究,需特別注意如下三點。
第一,學校發展規劃製訂要充分發揮校長的引領、鼓勵、支持作用。作為一所學校的靈魂,校長對學校的領導首先就是對學校教育思想的領導,校長的辦學理念、教育思想影響著學校的辦學方向,學校的未來。校長的思想不僅體現了校長對教育的理解和長遠追求,而且也體現了校長對學校未來發展的判斷和把握,這些都是學校發展規劃的思想基礎、理念基礎。因此,在製訂發展規劃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校長對學校思想、學校長遠發展的引領作用,從而真正帶領全校教職員工去創辦一所他們心目中的優質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