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單一的高等教育評價體係,促使師範院校通過走綜合化道路以獲取更多生存空間,從而導致師範大學中教師教育被邊緣化。目前我國實行的高等教育評價體係,尚未對不同的院校類型進行分類評價,而是采用統一的標準進行評價,並且國家各級政府將評價結果作為撥付辦學經費的重要參考依據。然而未進行分類處理的評價指標好比一支指揮棒,對我國單一進行師範培養的師範院校非常不利,作為並無生產能力的師範院校,尤其是辦學經費有限的省級和地方師範院校為了需求更多的資源與發展,逐漸走向了“綜合化”的發展道路。
(2)科層製的教師教育行政管理體係,使得國家管理層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部分教師教育政策之間缺乏一致的、自洽的頂層設計,從而導致各項教師教育製度之間存在不一致性。這種自上而下、科層製的教師教育管理體係,雖然保證了權利的集中以及推動政策時的執行能力,但是冗餘的工作層級縱向劃分和工作內容橫向劃分,導致了教師教育工作出現了有重有漏的問題。比如,《教師教育課程標準》中所作的要求,與現有高校專業和課程管理製度之間存在諸多重複和衝突的地方,於此課題組在對具體的教師教育機構進行采訪時就了解到,他們對此很困惑,兩套課程標準,到底應該根據哪一條標準來進行工作?從根本上說,這一問題產生的根源在於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利益分割,及其所造成的工作內容割裂;再者如教師編製問題的遺漏,因為沒有專門部門係統地負責,教師教育製度保障工作中很重要的教師編製問題出現了工作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