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處在深化市場經濟改革的社會轉型過程中,從國際比較經驗來看,開放、靈活的教師教育體係比原有封閉的體係更加能適應新時期市場化的社會特性、能夠為我國的教育事業培養更加優質的教師資源。於是從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的教師教育體係開啟了由封閉向開放的轉型進程。經過十餘年的發展取得了上一節所述的若幹成果,這些成果既包括教師教育院校層次的提升和類型的多元化,亦包括教師資格、教師教育質量保障、教師教育專業、教師教育管理等保證教師教育體係高效運轉的相關製度的建立和完善。促成這些成果的原因有許多,但是歸納起來大致包括以下三方麵。第一,曆史因素:原有的三級師範教育為新時期我國教師教育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之後,10年浩劫造成了我國文化教育事業的重大挫折,我國麵臨著重振教育的重任,巨大的師資缺口,尤其是基礎教育階段的師資缺口成為了需要優先解決的問題。國家通過建立封閉的三級師範教育體係,集中資源發展教師教育,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了師資的數量問題。這種教育體係也為我國打造了一大批優秀的教師教育院校,以及在這些院校中積澱下來的優良的教師教育傳統,這些院校在新時期依然是我國教師教育的主力軍,其優良傳統是傳承我國師範教育精神的重要載體。第二,經濟因素: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為包括教師教育事業在內的教育事業發展提供了更加充裕的物質基礎。在黨和國家的正確領導下,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核心任務未動搖,創造了令世界各國刮目相看的經濟奇跡。經濟的快速增長為社會公共事業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與此同時,而我國教育事業經費亦在國家財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並於近年首次達到了占GDP總量的4%的目標。因此,我國的教師教育發展獲得了來自國家的前所未有的經濟支持。第三,政治因素:國家頒布的一係列政策法規,表明教師教育事業在國家教育事業中受到空前重視;政府行政管理從以人治國、以德治國轉向依法治國,以適應不斷市場化的社會。一方麵,由於曆史原因,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建立了封閉的三級師範教育體係,以緩解特定時期的教育大發展的師資需求。隨著基礎教育師資數量逐漸趨於飽和甚至富餘,政府開始關注教師教育質量,並於1993年首次提出了“以師範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積極參與”的開放教師教育體係,以提升教師教育院校的層次和類型分布,從而提高教師教育質量。在隨後國家一係列的政策文本中亦多次提到了這一指導方針[1]。尤其是在2010年國家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再次強調了“建設以師範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積極參與的開放、靈活的教師教育體係”的目標,並投入6個億開展“國培計劃”,促進在職教師的專業發展。另一方麵,隨著我國深化市場經濟的改革,政府治理國家的模式從原有的以人治國、以德治國向依法治國轉型,以適應不斷市場化的社會。在教師教育方麵,這種轉型體現在國家頒布的一係列法規、製度、標準上。目前我國已建立並實施了教師資格製度,已試行教師教育質量保障製度(如《教師教育課程標準》《教師專業標準(幼兒、小學、中學)》等),即將改革教師專業製度和教師教育管理製度。這些教師教育製度的建立、改革和完善,將進一步保障我國教師教育的質量。總之,國家近20年來的一係列政策和措施,促進了教師教育體係從封閉走向開放、從追求數量走向追求質量的重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