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事件的幹預主體是整個輿情事件中最重要的能動因素,當客觀環境已成既定事實的情況下,不同的幹預對象由於自身的經驗技巧不同對輿情事件的走向將會產生十分重大的影響。
1.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積極回應教育網絡輿情
在教育網絡輿情的發展過程中,之所以出現地方教育管理部門缺位,抱有“小事兒不用自己管,大事兒自己不敢單獨管”的心態,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責任不明晰。缺乏一套嚴格的標準來規範幹預主體各方的職責,例如,“什麽樣的事情是需要地方教育管理部門去回應的,什麽樣的事情是需要及時上報聯合處理的,自己又該在聯合處理時處於什麽樣的位置”。
作為輿情事件的涉事主體,以及跨過涉事主體本身的上層機構必須要認識到,在中國“大政府”的觀念是普遍存在的,當輿情發生後不論是政府、企事業單位,在老百姓眼中都被視作是“政府”。而輿論引導的核心目的是解決群眾所關切的問題,因此切不可有逃避責任之嫌。作為幹預主體更需要明確在自己不是涉事方時,很多時候也有監督和關切的責任。
除明確輿情應對時各主體的責任與義務之外,積極的輿情應對態度也必不可少。麵對突發熱點事件更是如此,“曉之以理,不如動之以情”,積極的態度對於解決問題雖然不具有直接作用,但一方麵卻是對實際幹預主體的一種支持,另一方麵也是讓民眾情緒暫緩的鎮靜劑。相較於問題無疾而終,民眾更難以接受的是相關責任人沒有拿出解決問題的勇氣,付諸解決問題的行動,進行解決問題的嚐試。
2.不斷提升輿情工作者的專業程度
當幹預主體積極承擔起責任,擺出了解決問題的態度後,網絡輿情幹預的具體的執行層麵便顯得尤為重要。幹預過程中的執行者最終都會落實到個體,而這些個體所采取的措施、提出的方案也代表著整個幹預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