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網絡輿情發展報告2017

(一)地方教育管理部門嚴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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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12 2017年中國教育網絡輿情事件幹預主體數量分布圖

數據來源:湖南大學輿情數據采集係統

如圖1-1-12所示,在2017年教育網絡輿情事件的幹預主體中,地方政府、涉事學校以及地方教育管理部門構成了幹預主體的三大部分,三者在總體中的占比分別約為28.0%、27.1%與17.8%,共計72.9%。其餘幹預主體按比重從高到低依次是國家部委、企業以及地方司法機關,占比分別約為14.2%、7.6%與5.3%。

當輿情尤其是負麵輿情爆發時,相較於事件本身,網民更無法容忍的是對該事件負責的主體表現出的冷漠態度。一個有權威有能力的幹預主體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能出現在公眾麵前往往瞬間就能在輿論紛爭中放下一顆“定風珠”。例如,在留學生章瑩穎失蹤事件中,外交部立刻表明了維護每一個留學生安全的立場,並且通過外交途徑向美方施加了壓力,這讓網民看到了一個積極麵對問題的幹預者。但是並非所有的輿情中幹預主體都能完美做到在其位謀其政,其中主要出現的情況有兩種:一是不主動謀其政,二是無能謀其政。

通過幹預主體與幹預方式進行交叉分析可以發現(見附錄一),部分地方教育管理部門在幹預過程中嚴重缺位。在交叉分析結果的幹預主體中,27.1%為地方政府,31.6%為涉事學校,而身為教育係統的主管部門——地方教育部門則隻有19.8%,這既是權責不明的表現,也是能力不足的無奈。

當某一事件涉及敏感信息或比較容易觸動公眾神經的信息時,便極易在互聯網上迅速、廣泛地傳播,形成輿情事件。由於影響範圍廣、反響強烈,個人、學校等涉事主體不具備獨立應對的能力,且公眾也希望能獲得更有權威性的答複。在這種情況下,很有可能出現地方政府越位回應。例如,“河南一重點高中發生命案:死者行凶者係尖子班同宿舍舍友”等事件,為了盡快減小輿情帶來的負麵影響,政府部門多會統籌協調各方力量,尤其是公安、質檢、衛生等部門打組合拳進行引導。